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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服务
交管监控室
VTS中心可提供:
1、交通信息(应请求);
2、气象信息(应请求);
3、助航服务(应请求);
4、支持联合行动信息(应请求);
5、播发航行警(通)告信息;
6、交通组织。
引 航
引航锚地:
本港引航锚地为金塘、七里锚地及虾峙门外南、北锚地。
强制引航:
所有外国籍船舶和主管机关规定需强制引航的中国籍船舶。
禁 止
1、未经批准禁止在管理区域内试航、测速、吊放救生艇演习。
2、未经批准禁止在锚地以外水域抛锚。
3、禁止在航道、锚地、港区水域从事涨网及其它捕捞作业。